為更好的指導森林苗木病蟲害防治工作,使聯系報告制度更加切合實際,現將森林病蟲害情況的聯系報告制度做如下修訂:
一、報告時間與內容
(一)電話報告
全年定期電話報告3次。時間為3月、6月和9月的27-30日。第一次,報告開春后主要森林病蟲鼠害預測發生或實際發生面積、防治面積(見表1)。第二次,報告上半年森林病蟲鼠害的發生、防治面積(表格同上)及下半年的發展趨勢。第三次,報告7、8、9三個月新增加的發生、防治面積(表格同上)。
在報告內容中,可包括防治工作的部署、主要的工作經驗、目前存在的問題和意見等。
(二)書面報告
時間為7月和12月上旬,共兩次。第一次,報告上半年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工作小結;第二次,報告全年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工作總結,附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情況表(見表2)。
二、注意事項
(一)為便于情況的匯總,務請你廳(局)固定人員,按規定時間報告。
(二)發生面積的統計,應按我部林護字[1987]424號《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管理辦法》第十八條的規定填寫。
(三)發生突發性或危險性森林病蟲鼠害,或原預報發生的森林病蟲鼠害發生了較大變化等情況,應及時用電話或書面報告。
(四)各計劃單列市主要森林病蟲鼠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,若由本省林業廳統一匯總,請事先函告我部野生動物和森林植物保護司。
(五)聯系單位:林業部野生動物和森林植物保護司森林病蟲害防治處。電話:4214808或4213061轉336分機。聯系人:蔡柄城、陳超。